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笔趣阁 > 我若修仙法力齐天 > 第二十七章 独一无二的买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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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秦怀仁捞上马,李鸿儒慢悠悠的去,嘚啵嘚啵的回。


乘骑飞奔。


不多时,李氏布店已经映入了眼帘中。


“这当真是大隐隐于市啊!”


秦怀仁感慨一声。


他很少有来这种破烂之处的习惯。


若非尉迟宝琳狠狠的出名了一次,他还懒得来东市博望街这种平民区域。


但尉迟宝琳的披风确实有逼格。


人靠衣装马靠鞍,逼格在何时都不能丢。


一些同是狩猎场的年轻人有着追求就不意外了。


再说了,以尉迟宝琳的条件都能提升气质,何况是其他人。


“我们到地方了,兄弟们勒马了。”


尉迟宝琳是第二次来,此时轻车熟路,他很轻快的跳下枣红马。


他扇了扇手掌,今天的李氏布店没有了那股难闻的布匹霉味,这真是太好了,长了他的面子。


虽然大隐隐于闹市,但他也有粪坑捡宝之嫌。


此时大概没可能有人会说那种话了。


顺带着他看李氏布店都顺眼了起来。


一阵‘咴律律’之声不绝。


尉迟宝琳吆喝了一声,随即便见几个挣零钱的马夫跑了过来,将众人的马牵到空地之处。


“爹,娘,我们这儿来贵客了!”


早上生意少,李保国和客氏在布店内清扫卫生。


待得李鸿儒吆喝上一声,两口子才迅速赶出来。


“各位贵客快请进!”


客氏擦擦手,迅速将门拉得更开一些。


李保国则是有些拘束。


东市普通人诸多,他少有见这些鲜衣怒马的大世家子弟。


一个尉迟宝琳勉强还能承受,但尉迟宝琳身后,那是十余位青年。


部分青年的身上洋溢着极为强劲的气息,只是靠近便会传来隐隐的可怕感。


这是远超了李旦的实力。


若将李旦看成军队中的一个小兵,这些人就是参将、校尉、将军。


这是他们往昔难以接触到的层次。


此时亲自上门拜访,定然离不开李鸿儒的原因。


李保国心中有着高兴,但他又有一丝担心。


当阶层不同之时,难有多少对等的可能。


可能是他们挣便宜,但若是出了差错,也可能会导致家业遭遇大麻烦。


想想前两天那两个铜板的披风生意,李保国只觉难以猜测这些世家子弟的想法。


他有些许拘束和难以适应就不奇怪了。


李鸿儒和客氏则是满脸和气生财的红润之色,不断进行着热情的招待。


“这地方还不错”秦怀仁唯心赞叹了一句。


“地方虽小,但有咱们长安城独一无二的诗文披风啊”尉迟宝琳开心道:“我今天还要买一件,鸿儒兄,你可得为我吟诗一句。”


不仅是量身定制的披风,还有量身定制的诗文。


这生意在长安城确实独一无二。


披风款式特殊,但只需要经验老道的裁缝看过,仿制出来非常简单。


但诗文则难于效仿。


尉迟宝琳开腔时,诸多青年眼睛亦是闪亮。


有仗剑江湖的梦想,他们也不乏吟诗作对的兴趣。


难说诗文会带来什么实际的能力和帮助,但披风有了一个由头,这逼格度就完全不一样。


只是不知李鸿儒是否能拿得出对应的诗文。


今天来的人并不少,即便大儒也有些难以招架。


“宝琳兄既然看得上,我自然会尽全力!”


李鸿儒不亢不卑的回应了下来,这让尉迟宝琳大喜。


此时客氏开始取出亲手缝制的第二件披风。


有了前番应对尉迟宝琳的经验,此时她对这件简单的披风还做了一番仔细的介绍。


众人纷纷驻足观看倾听。


“鸿儒兄!”尉迟宝琳低声提醒道。


“宝琳,你不能独占好处,多少要分哥哥一份”秦怀仁开口笑道。


这让听闻介绍的众人顿时醒悟过来。


披风特殊,但诗文才是重点。


能让皇上入眼点名赞美,诗词身价本身便可观。


但李鸿儒有才也没可能不断做诗。


大抵心中那点才气用没了,也就难于挑到独一无二的披风了。


众青年顿时纷纷囔囔了起来,有要诗词的,也有要披风现货的,还有在袋子里掏钱的……


“诸位别着急,我且吟上一句,若您感觉适合自身风格,那便取去”李鸿儒笑道。


“这主意好。”


“咱们自己还有得选择!”


“妙啊!”


……


众人纷纷开口时,李鸿儒心中才安定了下来。


从实际上而言,他诗文方面的水准还不如荣才俊。


若不靠读书人的‘借鉴’,他哪有多少才气。


而要为众人量身定制诗文,那更是难上加难,难于让人满意。


李鸿儒只得将这种选择交给了众人。


他的工作就是尽量挑选一些记忆中可用的诗词。


“春风得意马蹄疾,一日看尽长安花。”


李鸿儒含嘴抿笑向众人。


这诗词源自《登科后》,乃是科考成功之后散发欣喜之情的小诗。


这也是一首较为常用的诗。


但阅读诸多,这首诗词还未出现,随即便被李鸿儒借鉴过来了。


“这马跑的真够快的,骑一天就能看尽咱们长安。”


诗文水土不服的情况又出现了。


李鸿儒原本是想着尉迟宝琳受了嘉奖,多少算是春风得意,有一些喜悦之情。


没想到众人的重点放在了后一句。


一日看尽长安花。


这说明马跑的快,能将长安这些弯弯绕绕的地区都跑一遍。


没毛病!


大伙儿这么理解也行。


“宝琳,你有红风照枣马,飒沓如流星了,这个不能和我抢,我觉得很贴合自己。”


秦怀仁瞪大着眼睛,感觉骑马的时候穿这句诗词的披风好极了。


“你要就拿去了”尉迟宝琳囔囔一句又低声道:“我觉得也很贴合自己。”


秦怀仁很能打,至少能打他这样的十个。


两人地位又并无多少区别。


他都有一份了,若不让一让,秦怀仁大概就会和他友好切磋一番了。


尉迟宝琳眼巴巴的看着李鸿儒,希望这家伙嘴巴里还能捣鼓出一些好诗词。


“妙极妙极,这诗词我要了,这披风我也要了,以后我的马就叫一日看尽长安花了,各位,承让!”


秦怀仁抱拳。


一方人马是以尉迟宝琳为首,另一方人马却是以他为首。


他拿了头筹,大伙儿都没什么意见。


“你上次出的是什么价?”


秦怀仁轻轻的碰了碰尉迟宝琳,尉迟宝琳顿时就轻轻的竖起了两根手指。


“我诗词比你好,不能低于你的出价!”


有尉迟宝琳的此前的出价,也有尉迟宝琳提及观星楼卖诗的出价。


此时虽是半首诗,但秦怀仁并未介意。


他稍做琢磨,已经取了数颗金块,重量似有四五两。


稍做思索,他将那金子递予了正要开口的李鸿儒。


“雪尽马蹄轻,征程万里行。”


“我要!”


“那你这披风只有在落雪的时候才能穿了!”


“我骑的是白马,平常也能穿,若是下雪就更棒了,冰天雪地一点红,想想自己都是美啊!”


“那倒也是!”


“到时我需策马奔腾上两三天,不说万里之遥,咱好歹也得跑个千里。”


“恭喜杜兄!”


……


第二句随口吟出。


这便不算剽窃古人了。


诗词算不得上佳,但提及坐骑耐力极佳,也有可取之处,这一句诗词最终归了一个骑白马的青年。


拿着秦怀仁的金子,李鸿儒只觉自己才思敏捷了许多。


他看着眼前的一只只大肥羊,首次觉得,若是不断剽窃以往记忆中的一些诗文,他大概率能凑全创建太吾LV1练功房的钱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