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笔趣阁 > 穿书九零,大佬的炮灰前妻觉醒了 > 第219章 一双要命的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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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你女儿没病,用不着吃药,带回家好好养着吧,这几天喝白粥,后面的饮食也要清淡些。”江寒烟说道。


幸亏女孩身体底子好,否则挺不到现在。


“小雨怎么可能没病,她要是没病,这些年又是怎么回事?”有个男人嚷了起来,觉得江寒烟说的不对。


其他人也都点头赞同,这些年小雨卧床不起,大家伙可都看见的,不是生病是什么?


江寒烟微微笑了笑,对胡姐说道:“小雨还需要治疗两次,十天后再来找我。”


“好的,这些钱……给你,有点少。”


胡姐手足无措地拿着钱,是家里所有的钱了,也就三四百块,她知道不够,像江寒烟这样的高人,收费肯定很贵的。


“五十就够了。”


江寒烟只拿了五十块,她收费因人而异,穷人少收点,富人多收点。


“谢谢江小姐!”


胡姐突然跪了下来磕头,江寒烟只受了一个,多了她受不起。


“带孩子回家吧,煮点白粥吃。”


江寒烟往楼道走,背影窈窕,看在大家眼里就跟仙女一样,但随后不久,就听到仙女愤怒的叫声:“谁拿走我的大骨头了?”


她放在楼道的一袋菜,唯独大骨头没了,其他菜都在,气死她了,她吃点大骨头容易吗?


王大妈匆匆过来,得知原委也很气愤,小区出了手脚不干净的人,她身为居委会大妈,有不可推卸的责任。


“骨头我肯定帮你找出来!”王大妈承诺,她现在就挨家挨户地查,不信找不出来。


江寒烟冷笑了声,拿出三枚钢镚,掷了六次,很快就算出了卦象,指着隔壁单元问:“这单元有没有瘸子?”


“瘸子没有,脚都没毛病。”王大妈肯定道。


“有的,201的老朱他老婆,前两天摔了一跤,瘸了!”有人说道。


大家表情变得古怪,老朱媳妇爱贪小便宜在小区是出了名的,那大骨头被老朱媳妇拿走挺有可能,他们对江寒烟越发膜拜了,这怕是诸葛亮的后人吧?


王大妈带路,一群人浩浩荡荡地去了老朱家,王大妈砰砰砰地拍门,过了好一会儿,一个大爷才慢吞吞地来开了门,看到这么多人,大爷吓了一跳。


“出什么事了?”


“你老婆呢?她刚刚是不是拿了一袋骨头回来?”王大妈大声问。


“拿没拿不知道,不过她说晚上吃骨头。”老朱是畏首畏尾的性子,向来不管家里的事,全都老婆作主,在家里怂,在外面更怂,根本不敢撒谎。


大家表情了然,对江寒烟更加佩服。


“什么事吵吵嚷嚷的?”


一个烫着小羊毛卷的大妈一瘸一拐地出来了,看到王大妈他们,不由心虚了,笑着说:“这是组团上我家来吃饭了?”


“吃骨头?”


王大妈刺了句,也不管老朱两口子的反应,径直进了厨房,果然看到泡在水里的大骨头,血水都没倒掉,顿时气不打一处来。


“平时占点小便宜就算了,现在你倒好,都偷鸡摸狗了,你这是犯法的晓得伐?”


王大妈痛心疾首地训斥,她更气愤在自己的管辖下,竟然出了小偷小摸的丑事,她的老脸都让这缺德鬼丢光。


“我买的,花了十块大洋呢!”


羊毛卷大妈嘴挺硬,只是她眼神躲闪,声音也大不起来,显然做贼心虚。


“你舍得花十块大洋买骨头吃?连鸡蛋都舍不得多吃一只,太阳从西边出来了,你都不会买骨头,我亲眼看到小江买回来的骨头,放在楼道里让你给顺手牵羊了,瞧瞧,这袋子都没换,你还要不要你这张老脸了?我们小区的牌子都让你倒光了!”


王大妈越骂越恼火,气势如虹,羊毛卷大妈小声嘀咕:“我以为没人要的,谁偷了,我是捡的!”


“捡你的死人骨头,这么好的骨头谁会扔?石翠凤,做人不能太不要脸,你要是还死不悔改,年底我可给你颁发个偷鸡摸狗标兵奖状了啊,让你好好出出名!”


王大妈使出了杀手锏,石翠凤虽然不要脸,但她儿女都挺好,也经常斥责母亲,可惜石翠凤根本听不进,依然我行我素。


“我又不知道,既然不是扔的,拿回去好了,真是的!”


石翠凤怕了,嘀嘀咕咕地去收拾骨头,心疼的很,这么多骨头她能吃一个月了,一次炖一根骨头,至少炖六天,要不然骨头里的营养出不来。


可惜了,应该早点放进冰箱的。


石翠凤搞不明白,她捡骨头的时候,明明四下看过没人的,这些人怎么这么快找上门了?


千里眼不成?


“你拿别人骨头还有理了?石翠凤你这行为往大了说,是偷窃罪,要蹲班房的,往小了说也是道德败坏,无耻下流,你自己不要脸,也要替儿孙考虑下!”


王大妈义正辞严地指责,要不是看在石翠凤的儿女面子上,她骂得更难听。


“知道了,真是倒霉,也不知道撞了什么邪!”


石翠凤沉着脸嘟嚷,最近几天邪性的很,不管做什么都不顺,前天去楼下倒垃圾,明明穿的是平跟皮鞋,路也是平的,莫名其妙摔了一跤,幸好没骨折,否则又得花冤枉钱。


还有早上,她吃水煮泡饭都咬了下舌头,流了好多血,说句话都疼。


这两天身子骨也不舒服,明明天气不冷,可总觉得阴冷阴冷的,心口像是压着个石头,透不过气来。


“不做亏心事,不怕鬼敲门,你是缺德事干多了!”王大妈怼了句。


石翠凤表情悻悻的,很不服气,但她也不敢得罪王大妈,人家女婿是刑警队长,儿子也挣大钱,她惹不起。


江寒烟没掺和,王大妈一人的战斗力就足矣,她在看鞋柜上的一双女式皮鞋,应该是牛皮的,有七八成新,这双鞋子被浓郁的黑气包裹着,且透着丝丝死气。


这是双要命的鞋。


本不应该出现在这儿。


准确来说,这双鞋被人作了手脚,也叫做去祟,鞋的主人得了重病,即将死亡,便将穿过的鞋作点手脚扔了,若是被人捡了穿了,原主人的所有晦气都会转嫁到捡的人身上。


甚至还会替原主人死,这叫一命换一命。


虽然很缺德,但很有效,只不过这样做会有因果报应,可能原主人并不在乎,毕竟没有什么比死更可怕了。